對“裸官”從嚴管理,800多名幹部被調整,其中9名是廳級……廣東省“裸官”任職崗位集中調整工作近日完成。
  不僅限制提拔、堵住“裸官”升遷,還對在重要崗位的予以調整,伴隨著中央反腐敗工作向縱深推進,廣東率先向千餘“裸官”開刀。
  866名“裸官”調整崗位
  限時調整集中治理,“裸官”未必都貪,卻是貪腐的“高危群體”。今年2月底以來,廣東全省開展了一項旨在摸清“裸官”情況的全面調查。
  廣東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對經過甄別、確認屬於應當調整崗位的幹部,要麼把家人遷回來,要麼接受組織調整,兩樣必須選擇一樣。
  根據摸查,此番廣東共查出1000多名“裸官”,其中200多人選擇遷回家人。6日發佈的《中共廣東省委關於中央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顯示,共對866名幹部作出了崗位調整處理。
  值得註意的是,此番集中治理中,9名廳級幹部也被調整崗位。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廣州市兩名黨政班子成員、廣東省人大一名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都因“裸官”問題被調整,提前退出領導崗位。
  調整崗位不等於放縱
  近年來,“裸官”外逃、落馬的案件也時有發生。從查辦的腐敗案件中可以看到,一些“裸官”有著共同的“貪腐路線圖”:腐敗斂財——家屬移居海外——轉移財產——擇機外逃。
  在公眾看來,之所以將“裸官”與貪腐擺在一起,在於一般公職人員的正常收入難以支撐配偶、子女在海外的生活費用,由此而懷疑“裸官”有較大貪腐嫌疑。
  廣東省委黨校副校長楊建偉在接受採訪時說,“裸官”不一定是貪官或作風有問題,但公眾對公職人員的政治倫理要求很高。既然你把家人移居到海外,那怎麼相信你不是“身在曹營心在漢”?
  調整崗位是否意味著既往不咎?對此,廣東省有關方面明確,對於已被調整但確實存在貪腐問題的官員,將照查不誤。治“裸”是第一步,接下來有無涉貪涉腐問題將以法律為準繩,兩者並不矛盾。
  是裸必報隱瞞必懲
  目前廣東已基本完成對“裸官”任職崗位集中調整工作,今後將轉向常態化,對“裸官”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裸官”被限制提拔已有明確規定。按照2014年1月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即“裸官”不得列為考察對象。這也就防止了帶“裸”提拔,避免未來出現更多擔任重要崗位的“裸官”。
  要真正杜絕“裸官”提拔,必須先甄別清楚誰是“裸官”。在這次專項治理中,廣東還探索構築制度的籠子,讓“裸官”無所遁形。一是是裸必報,二是隱瞞必懲,三是凡提必核,建立“裸官”信息庫,幹部提拔之前,必須與信息庫進行核對,確認不是“裸官”。新華  (原標題:200多官員被查出“裸官”後遷回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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