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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強賣塑料袋涉嫌強迫交易罪
  北京海澱區健翔橋綜合交易市場管理方強行向商戶銷售不達標塑料袋,為了達到長期銷售的目的,每天派出保安進商店、攤位檢查袋子使用情況。市場管理辦公室一負責人警告記者,“你不要自行在我們市場買賣袋子,必須要經過我,不然抓到了沒收罰款,而且還要揍你。”(11月7日《新京報》)
  塑料袋不達標,工商部門有必要進行查處、整治。另外,對於市場強賣塑料袋的行為,不僅侵犯了商戶的自由選擇權,而且容易激化商戶與管理方的矛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均構成強迫交易罪。該市場以暴力手段威脅商戶必須使用自己提供的塑料袋,並且都比外面市場上的貴四五塊錢,每天銷售塑料袋在1500元至2000多元。顯然,市場管理方的此種行為,非法獲利數額較大,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牟取非法經濟利益的目的十分明確,涉嫌強迫交易罪。
  對此,警方應主動出擊,嚴厲打擊市場管理方強迫交易的行為,保證商戶的利益,維護市場的健康發展。□韋凱中(法律工作者)
  學生叫外賣也要受處罰?
  據報道,民大附中貼出通告,嚴禁學生購買外賣。如果發現違規,抓到後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全校通報,兩次以上通知家長並給予相應處罰。
  校方對這一規定解釋說:“防止學生誤食不合格、不衛生食品等造成意外後果。”而學生認為,學校食堂的飯菜實在難吃,不得以才叫外賣。
  學校禁止學生叫外賣,既無法律依據,也沒什麼道理。學校可以倡導學生在校內食堂用餐,儘量不要外賣,同時提醒學生註意外賣食品的衛生,但不能作為一項紀律來制約和懲罰。
  其實,要讓學生不叫外賣,唯一的辦法是辦好學校的食堂,多研究學生的口味,並經常聽取他們意見。□吳文元(市民)
  人行道不能被隨意侵占
  如果你正行走在鬧市區的人行道上,突然被冰冷的柵欄攔住,是否會覺得很不可思議?這樣的情況就真實地發生在我上下班必經的道路——和平里北街上,此路北側中段有一家單位用鐵欄桿將門前的空地包括人行道一起攔起來,占為己有,足有兩百米長。行人走至此路段,都不得不與自行車“搶奪”自行車道。
  上個月,我目睹了這樣一幕:一個老人經過此處,由於腿腳不方便,後面的騎車人為了避讓,只好放慢速度,但有兩個急著上班的中年人實在等不及了,從一堆自行車裡“突圍”,結果不小心將老人剮傷了。老人倒在地上半天起不來,急得大家團團直轉。大家都把怒氣撒在這家“霸氣”的單位上,“憑什麼把人行道圍住?!”“怎麼就沒有人管管?”
  經瞭解,我發現,和平里北街周邊大部分都是居民區,老人很多,但他們都十分畏懼經過這段道路。希望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占道單位能將人行道歸還市民,確保市民出行安全。□趙華夏(媒體人)  (原標題: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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