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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烏魯木齊5月12日電 記者 潘從武 記者今天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隨著近日新疆高院與新疆自治區司法廳聯合設立的駐高級人民法院調解室開展工作,新疆高院訴調對接新機制正式開啟。
  據介紹,新疆高院每年受理的申請再審案件數量較大,而再審審查是再審立案的核心環節,決定著當事人的申請是否進入再審程序。申請再審案件具有一定的特點,要求法官不能單純追求結案率而對這類案件簡單地一裁了之,要儘量多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爭取在立案審查階段實現案結事了。
  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於會堂介紹,基層調解組織先行調解,可以起到矛盾舒緩作用,不少當事人經過調解員耐心細緻的法律解釋後,弄明白了自己案件的是非曲直。如新疆高級法院立案二庭把委托調解納入再審審查程序,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庭聽證時,先請調解員做工作,法官配合,調解不成時,法官立即跟進在聽證過程中繼續做工作。這種方式有效地避免了調解員與法官在調解方面的脫節。立案二庭在第一季度22件調解、撤訴案件中,法官獨立調撤成功8件,占36.36%,而有調解員參與調撤成功的14件,占63.62%,說明訴調對接比法官獨自調處工作效率更高。
  為了減輕當事人的訴累,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協調駐高級法院調解室在烏魯木齊、吐魯番中級人民法院設立了調解工作站。今年上半年還將在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工作站,全面推開異地委托調解工作。  (原標題:新疆高院推行訴調對接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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